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阜宁县

0

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09037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301437945304000109037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阜宁县公安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230143794530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城南新区香港路549号一楼公安A20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已实现网络核验的免提交)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2

机动车行驶证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3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非免于上线检测车辆)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4

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受理 1工作日 接受申请材料 接受申请材料
2 审核 0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审查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符合规定,对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核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理由。 申请材料齐全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审查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符合规定,对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核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理由。
3 办理制证 0工作日 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将相关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高拍留存相关材料,当场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将相关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高拍留存相关材料,当场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自受理行政申请之承诺办结时限内做出行政决定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修改)第十三条: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7324297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7324117
办理地点
  •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城南新区香港路549号一楼公安A20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7324297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7324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