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阜宁县

0

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92301437945304000109037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301437945304000109037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已实现网络核验的免提交)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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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机动车行驶证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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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非免于上线检测车辆)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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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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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1工作日 接受申请材料
2 审核 0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审查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符合规定,对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核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理由。
3 办理制证 0工作日 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将相关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高拍留存相关材料,当场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办理地点
  •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城南新区香港路549号一楼公安A20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7324297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7324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