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阜宁县

0

到现场次数 

3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92301437945304000109125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301437945304000109125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购买剧毒化学品用途的说明

申请人自备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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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拟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

申请人自备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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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政府部门核发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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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登记证书)

政府部门核发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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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审批 1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提供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3个工作日内退回材料,发放《补正告知》,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
办理地点
  • 盐城市阜宁县香港路588号公安局7楼715室(阜宁县公安局禁毒大队)7楼A1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7390659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7324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