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申请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14208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2355707728354322014208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中介服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
特别程序 | 无 | 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 阜人社[2021]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阜宁县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阜宁县上海路158路政务中心分中心5楼A1人力和社会保障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1.内容真实,材料齐全;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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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自受理行政申请之法定办结时限内做出行政决定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自受理行政申请之承诺办结时限内做出行政决定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149号)、《关于做好江苏省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18〕124号)、《中国人民银行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南银发﹝2017﹞66号)
- 增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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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苏省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18〕124号)、《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金〔2019〕111号)、《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的通知》(苏财金〔2020〕46号)、《关于调整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利率支持城乡居民创业就业的通知》(苏财金〔2021〕4号)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587386502 |
监督投诉方式 | 12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