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处理
阜宁县

3

到现场次数 

4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4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劳动人事争议处理
基本信息 承诺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1409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355707728354322014094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3
特别程序 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仲裁申请需要确认当事人身份,开庭审理需要当事人到场,送达法律文书需要当事人签收。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阜宁县上海路158号7楼710室
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符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7号)第三十条规定,1、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条规定的争议范围;2、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3、申请人和本案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4、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身份证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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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仲裁申请请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4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4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自立案之日起45日内结案,特殊情况可延长15日,均为自然日,非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自立案之日起45日内结案,特殊情况可延长15日,均为自然日,非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办理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7386410
监督投诉方式 0515-87386313
办理地点
  • 阜宁县上海路158号7楼710室
咨询方式
  • 0515-87386410
监督投诉
  • 0515-87386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