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投诉举报
阜宁县

1

到现场次数 

10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0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劳动监察投诉举报
基本信息 承诺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1409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355707728354322014093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特别程序 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核实当事人身份信息以及真实意愿。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盐城市阜宁县上海路15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701室(阜宁县香港路549号行政审批局一楼A1综合服务窗口咨询台)
办理时间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2

身份证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10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对符合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通过群众举报以及日常巡查、书面审查等方式发现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自接到举报之日起或发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填写《劳动保障监察立案审批表》,决定是否立案。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对符合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通过群众举报以及日常巡查、书面审查等方式发现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自接到举报之日起或发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填写《劳动保障监察立案审批表》,决定是否立案。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办理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7386208
监督投诉方式 0515-87386313
办理地点
  • 盐城市阜宁县上海路15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701室(阜宁县香港路549号行政审批局一楼A1综合服务窗口咨询台)
咨询方式
  • 0515-87386208
监督投诉
  • 0515-87386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