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急救服务
阜宁县

0

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医疗急救服务
基本信息 即办件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2301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3014379357N4322023012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阜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阜宁县香港路549号政务中心8楼C8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自受理行政申请之法定办结时限内做出行政决定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自受理行政申请之承诺办结时限内做出行政决定
收费情况
收费项目名称 医疗急救服务 是否允许减免
收费依据 盐城市物价局、卫计委、人社局《关于规范救护收费管理的通知》(盐市价发[2015]26号)
收费标准 1.院前医疗急救用车;7公里内的收费标准为40元,超过7公里的收费价格为4元/公(单单程计费)。 2.非院前医疗急用车:收费标准不超过10元/公(单程计费)。 3.院前危急重症抢救费(编码11060000):每次90元,含 出诊、诊查、治疗、监护、监、护理、注射、氧气、材料、消毒、抬拒架等内容。 4.因患者病情需要,提供心脏电除颤术、心肺复苏术、气管插管术、呼吸机辅助呼吸、心电图检查、骨折外固定术等服务项目的,按《江苏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定收取。 5.企事业单位重大活动医疗保障服务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6.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救援当时不得收费,事后视突发公共事件性质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允许减免依据
备注 暂无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办理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7213176
监督投诉方式 0515-87212520
办理地点
  • 阜宁县香港路549号政务中心8楼C8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7213176
监督投诉
  • 0515-87212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