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火药、引火红批发企业采购、销售记录备案
阜宁县

0

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黑火药、引火红批发企业采购、销售记录备案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2102501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3748198897Q4321025012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阜宁县应急管理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23748198897Q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城南新区香港路549号政务服务大厅四楼D10应急管理局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 受理条件:

    备案材料齐全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采购、销售记录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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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自受理行政申请之法定办结时限内做出行政决定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自受理行政申请之承诺办结时限内做出行政决定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其他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 第二十五条 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健全合同管理和流向登记档案,并留存3年备查。   黑火药、引火线批发企业的采购、销售记录,应当自购买或者销售之日起3日内报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备案。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515-80770079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信件邮寄:阜宁县阜城街道射河南路305号 电话投诉:0515-68589304
办理地点
  •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城南新区香港路549号政务服务大厅四楼D10应急管理局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515-80770079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信件邮寄:阜宁县阜城街道射河南路305号 电话投诉:0515-68589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