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基本编码 | 00070900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2301437945304000709001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阜宁县公安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9230143794530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上级委托 |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全市各户口业务办理点;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城南新区香港路549号一楼公安A20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按《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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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自受理行政申请之法定办结时限内做出行政决定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自受理行政申请之承诺办结时限内做出行政决定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居民户口簿 |
审批结果样本 | 居民户口簿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公安派出所经调查核实后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的情形?
答:
(一)非婚生新生儿出生登记;
(二)家庭户分户申报;
(三)公民加入外国籍、出境定居和未按规定主动注销的户口注销;
(四)恢复户口(不包括外籍华人入籍,华侨、港澳台居民回国定居,华侨原籍恢复户口,监外执行、刑满释放异地恢复,漏登、漏录、数据丢失、错误注销)申报;
(五)迁入社区家庭户、集体户的户口迁移;
(六)大中专院校学生在学期间因转学、退学、开除学籍或者肄业的户口迁移;
(七)未满六周岁公民的姓名变更。
问:
公安派出所当场办理的情形?
答:
(一)出生登记(不包括无出生医学证明、非婚生、六周岁以上、收养以及在国(境)外出生新生儿)申报;
(二)家庭户立户申报;
(三)注销户口(不包括加入外国籍、出境定居和公民未按规定注销户口)申报;
(四)市内迁移户口(不包括迁入农村地区的户口迁移);
(五)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入、迁出和毕业后户口迁入、迁出;
(六)除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公民身份号码以外的户口登记项目信息变更更正;
(七)居民户口簿补发;
(八)户口迁移证换发、补发。
问:
公安派出所经调查核实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的情形?
答:
(一)无出生医学证明、六周岁以上、收养以及在国(境)外出生新生儿出生登记申报;
(二)单位集体户、学生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社区家庭户、社区集体户的立户申报;
(三)外籍华人入籍,华侨原籍恢复户口,华侨及港澳台居民回国定居,监外执行、刑满释放异地恢复,漏登、漏录、数据丢失、错误注销等恢复户口;
(四)符合准入条件的户口市外迁入;
(五)迁入农村地区的户口市内迁移;
(六)随军家属户口迁移;
(七)六周岁以上公民姓名变更;
(八)曾用名的增加;
(九)民族变更、更正;
(十)公民身份号码变更;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5-87382069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7324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