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领结婚证
阜宁县

0

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补领结婚证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基本编码 00071100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30143787172400071100300003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阜宁县民政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230143787172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城南新区香港路549号政务服务中心9楼婚姻登记7号-13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1.双方现均为内地居民,其中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在本辖区,或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属于本辖区;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至今仍然维持该状况;原结婚证遗失或损毁,或因原结婚证与现有身份信息不符申请换证; 3.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4.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等材料齐全、规范、真实有效。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结婚登记档案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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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户口簿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3

结婚证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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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身份证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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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寸同版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

申请人自备 3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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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自受理申请现场做出行政确认。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自受理申请现场做出行政确认。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审批结果样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第二条第一款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7264966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7213136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办理地点
  •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城南新区香港路549号政务服务中心9楼婚姻登记7号-13号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7264966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7213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