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商业、饮食、交通运输等经营活动许可
阜宁县

0

到现场次数 

2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商业、饮食、交通运输等经营活动许可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2106400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301437853034321064004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阜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230143785303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城南新区香港路549号行政审批局四楼D8自然资源规划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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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 暂无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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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自受理行政申请之法定办结时限内做出行政决定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自受理行政申请之承诺办结时限内做出行政决定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许可决定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在风景名胜区内为游览活动服务的商业、饮食、交通运输等行业和个体摊贩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同意,在规定的地点和营业范围内经营。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7382011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7213382
办理地点
  •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城南新区香港路549号行政审批局四楼D8自然资源规划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7382011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7213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