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登记
阜宁县

0

到现场次数 

6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公司设立登记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923MB1559420R400013100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3MB1559420R4000131003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空白表格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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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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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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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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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住所使用相关文件

空白表格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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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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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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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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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审批 1工作日 办理流程环节审批标准:根据审核意见,1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准予许可的,作出许可的书面决定
办理地点
  • 阜宁县香港路549号阜宁县政务大厅一楼市场准入科A1-A15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7382022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979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