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苗种产地检疫
阜宁县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923MB0249324T400012001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3MB0249324T4000120011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水域滩涂养殖证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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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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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营业执照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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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水产养殖生产记录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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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身份证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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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申报单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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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提供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退回材料,发放《补正告知》,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
2 审核 1工作日 正式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核查),出具审核(核查)意见。
3 审批 0工作日 根据审核意见,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准予许可的,作出许可的书面决定。
办理地点
  • 阜宁县香港路799号广电大厦1917室
咨询方式
  • 051587381076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9791629